MARILYN MANSON既是一支来自佛罗里达的乐队的名称,又是该乐队主音歌手的名字。 这个来自美国中西部的歌手原名BRIAN WARNER,在俄亥俄州的CANTON度过孩提时代。他从小不和父母同住,向往着有朝一日成为象OZZY OSBOURNE一个的个性英雄。18岁时,移居佛罗里达,在当地的TAMPA湾地区从事音乐评论工作。1989年他化名MANSON,遇到了吉他手SCOTT MITCHELL(真名为SCOTT PUTESKY)这两人一拍即合,彼此发瑞其对南佛里达音乐景象的看法极其相似。根据MANSON在小型谈话节目中得到的经验和由60年代两个著名名词组合而来的名字的启发,他给SCOTT起名DAISY BERKOWITZ,分别来源于公爵DAISY的爵士乐组合和杀手DAVID BERKOWITZ。在贝司手GIDGET GEIN和键盘手MADONNA WAYNE-GRACY加入之后,名为MARILYN MANSON和THE SPOOKY KIDS的乐队正式成立。
组建之初,他们出演一些付费预定的演出,录制了自己的盒带并自创些特殊的声响效果。很快他们找到了合适的鼓手SARA LEE LUCAS替代原先采用的电子鼓机,稍后又以GINGER FISH替换了SARA。他们的风格也逐渐从工业转达向硬核。在1992年他们被当地乐迷提名为南佛罗里达州SLAMMIE奖的最佳非主流硬摇滚乐队和年度最佳乐队奖。乐队成员认为名字太长而难以被记住,一致决定去掉后缀,简称为MARILYN MANSON。但这并没有使他们的歌迷有所混淆,1993年夏,他们获得了5个SLAMMIE奖提名,并且最终赢得了份量很重的荣誉--年度最佳乐队。更重要的是NINE INCH NAILS和TRENT REZNOR把MARILYN MANSON召入他的NOTHING唱片旗下签订合约,并达成在1994年春为NICE INCH NAILS乐队的巡演做开场演出的意向。首张专辑《PORTRAIT OF AN AMERICAN FAMILY》(美国家庭的写照)也顺利于1994年7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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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Marilyn Manson的评价一直褒贬不一,不过我个人还是很喜欢他们的东西,觉得Manson的音乐风格和怪异造型都和他的身世有一定联系,因此也可以感受到他音乐中很多很真实的情感宣泄。我觉得他们不只是一支用搞怪来吸引别人的眼球的乐队,他们有自己的哲学和自己的信仰。而从他们的音乐中,则可以深刻的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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