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喜欢摇滚是件很不错的事,但没必要随时都做出一付玩世不恭的样子或者见了谁都满嘴脏话...会骂脏话就代表你有内涵愤世疾俗吗?还是代表你很幼稚...?
曾经看到过一个记者针对嬉皮士发表的一段经典的评论:
1968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400000多年轻的嬉皮士彻夜歌唱和朗诵诗歌。“要做爱不要作战”,他们以自己极端的方式寻求人类之爱及和平。1994年,伍德斯托克再次举行音乐节。当年的演唱者再度登台,却已变成了感伤的中年人。大批十几岁的少年穿着昂贵的“嬉皮装”模仿他们的父辈。一代人,一种文化已经烟消云散,剩下的仿制品变成了90年代毫无意义的时尚。
我并不是说摇滚精神已经消散,只是说如果想简单地以骂脏话或把自己的生活弄成一团糟之流的行为来证明自己具有摇滚精神是不可取的,也是肤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