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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摇滚及乐迷的一些评述

本主题由 xiaoxiaoyuzhu 于 2007-12-4 17:01 设置高亮

对中国摇滚及乐迷的一些评述

首先先说说一些中国的乐队吧!我个人最喜欢的就只有两个,唐朝和黑豹(第一张专辑窦唯在的时候)其它的真的没什么可听的了。当然还有比较不错的乐队,这里只说我最喜欢的两个。

  其实,我最想谈一谈中国的地下摇滚乐。他们存在很多的误区,他们有时也不被人理解,他们之间充满着矛盾。误区之一:及少数人他们不了解真正的音乐,忙目的模仿国外一些乐队的音乐风格。总以为玩一些“重金属”或者“速度金属”之类的风格就是很棒了。他们看不起那些玩流行或者朋克和英式风格的乐队,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弹的速度不管是节奏还是solo比别人快,就以为自己很不错了。其实呢?我想问一问那些到现在还在模仿metallica(重金属)的乐队你们为什么玩重金属?真的要是因为纯喜欢,就是为了一个玩,那也无所谓。要是想有一天能够冲出地下才玩的那我可就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只能告诉你,这辈子都别想!我有时很搞不清楚现在都是21世纪了,有些乐队还在向美国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乐队学习是为什么?连metallica(重金属)他们自己都改变风格了,你还在学他们以前的风格是不是太落后了?摇滚也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要总走在别人的后面。

  误区之二:不要以为弹琴速度快就是大师!有些刚学吉它或者刚组乐队的人以为弹琴快的人很了不起。一直到现在,有些人再一起飑琴的时候总是比谁弹的快。我不知道他们对吉它高手的定义是什么?记得我在95年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弹吉它solo非常的快,但一直没有组建过乐队。有些人以为他一定是一位高手,有一次他去琴行买琴,里面有几个年轻人在练琴,他顺手拿起一把吉它弹了一段,从他弹完琴一直到走出琴行,那几个练琴的年轻人一直没敢再练琴。后来有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一个乐队在瞎玩,弹的都是一些即兴的东西。后来有人说你们排一首歌吧,瞎玩多没劲呀。后来我说让他们排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因为那首歌基本上会弹琴和组过乐队的人都会弹,也比较简单。我那朋友他当时弹的是主音,我当时就发现他弹的一点味道都没有,(注:我觉得黄贯中编的solo相当有味道)而且从头到尾他一直就没找到拍子。当是我真的很惊讶!看来练琴光是练快是没有用的。主要是要有感觉。外国的一些吉它大师他们都注重弹琴的感觉和味道,其次才是速度!也有一些大师的solo非常快,但他们都是在保证歌曲的味道和感觉之外才加上一些速度的。

  误区之三:别以为只要是乐队就要玩摇滚!这是绝对错误的!谁也没有规定只要是乐队就要玩一些金属朋克或者工业噪音之类的风格。别忘了这是在中国,真正喜欢摇滚乐的人简直太少了,写歌的时候尽量要旋律化一点,我们的国情可跟美国不一样。当“老鹰”乐队和“甲壳虫”乐队流行与欧美的时候,我国还在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跟那些国家的文化水平还差很远。记得我在评论摇滚中国那些地下乐队视屏的时候就说过,中国的摇滚要一步步的来,我国歌迷的欣赏能力还很有限,突然要他们接受那些极端的音乐他们是接受不了的。所以他们一听到摇滚就有一种排斥的心理。以至于有些旋律化的摇滚歌曲他们都不愿接受,这样很容易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其实关于摇滚的定义没几个人能够说的明白,对它的认识都有一些误区。最早在“猫王”的时代摇滚就是一种听上去很激情,让人觉得很过瘾,想要有一种随着音乐摇摆的冲动。摇滚并不代表一种音乐风格,只是到后来人们硬把摇滚乐特定为一种音乐风格。有的乐队音乐风格比较旋律化一点,比较流行一点,总怕同行看不起,其实完全没必要。在中国毕竟喜欢听流行歌曲的人要有很多。我想起毛主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编曲也不用特别复杂,只要好听就行了。象许魏的歌,挺简单的,也挺好听,那就行了。还有超载乐队,为什么写的歌越来越旋律化了?相信大家不是傻子!

  误区之四:流行是一种音乐风格。我本人必须强调,这绝对是一种错误的说法。流行音乐从根本上说不是音乐风格,它只代表音乐的程度,他能反映出音乐的好坏。什么叫流行?好听的,大家喜欢的,都愿意听,都愿意唱的歌曲就叫流行歌曲。举一个例子:Nirvana(涅盘)乐队的风格大家都知道是朋克,就因为他的音乐写的非常好,在全世界有很多的歌迷,这样使他的音乐很快就流行了起来。科特科本为什么自杀?就是因为他的歌流行了起来,他不想成为明星才自杀的。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人都喜欢听重金属,那么重金属也自然会成为流行歌曲。道理就是这样!所以,流行不是音乐风格!

  辩证唯物主义说过,世界是充满矛盾的!的确如此。乐队、乐手、乐迷之间都是这样。有些素质低下的人只愿意接受自己喜欢的乐队,不喜欢的就乱骂一通。其实有必要吗?你不喜欢你可以不听,但不要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有些极端的摇滚乐迷对那些比较流行一点的乐队进行语言攻击这是常有的事。我觉得那些人素质很不好。不了解一个人或一个乐队就不要轻易给别人下定论。每个乐队做什么风格的音乐相信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并不是技术不过关。有些人总说玩流行的乐队给摇滚丢人,什么叫丢人?骂人才给自己丢人呢!上面我就说过了,法律没规定乐队就必须是摇滚。那只是一些人非要把自己定在一个枷锁里才那么做的。交响乐团也应该算是乐队吧,怎么没人骂他们音乐风格不是摇滚?我曾说过,再咱们中国,十年之内在音乐上占主流位置上的仍然是流行音乐。我个人也希望中国摇滚能早日出人头地,中国要是能有十分之一的人听摇滚乐那就早成为一个摇滚大国了。

  我有一个追星族的朋友,有一次我让他听了一些北京地下摇滚的歌曲,他说这是什么呀?简直都是垃圾。我当时十分气愤,但没有和他进行争论!我知道争论也没用。心想摇滚乐怎么能是垃圾?你不喜欢就算了,又勉强你必须听。因为我很了解那些地下乐队,他们不是垃圾,他们是最伟大的。他们写的歌都是自己的生活感受,都是自己的经历。他们要发泄内心的感受,只不过用音乐来表达而已。他们从不作秀,他们都很真实!只是我那朋友不了解他们,以为他们只能写一些难听的歌曲,或者一些噪音的东西。反过来也一样,不了解那些做流行音乐的乐队,也不要轻易就下结论。因为那样会显得你很无知!还有就是中国人很不齐心,地下摇滚乐队之间也互相骂来骂去的,这样很不好。记得有人曾说过,一个中国人打一个日本人,那是打的过的,要是十个中国人打十个日本人,肯定会输。中国自古至今就是心不齐,要不然谁敢侵略咱们?十个日本也打回去了!上述意思就是告诉大家不要总是对别的同行报有敌意,天下摇滚是一家!

  有些摇滚歌迷对流行音乐报有偏见,我只相对你说,你不喜欢可以不听,没人强迫你!但不要说那些没水准的话,因为那样会显的你很无知!而且你那样活着会很累!还有就是有些人盲目的追求一些摇滚明星,而不了解那些摇滚巨星为什么做那种音乐,比如说Nrivana的主唱科特科本,他就是因为不想让他的音乐成为主流,不想成为摇滚巨星才自杀的。而每年科特科本的忌日还有很多人很无知为他举行纪念活动,怀念这位20世纪末最后的文化英雄,这使我想起了我的一位摇友说过的一句话:科特科本算是白死了!!!!!!!!!

  还有很多要写的,今天实在太累了,下次再说吧,心理还有很多话没说,也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听,要是不喜欢就算了
~~~~~~~~~~~~~~~~~~~~~~~~~~~~~~~~~~~~~~~~~~~~~~~~~~~~~~~~~~~~~~~~~~~~~~~~~~~~~~~~~~~~~~~~~~~~~~~~~~~~~~~~~~~~~~~~~~~~~~~~~~~~~~~~~~~~~~~~~~~~~~~~~~~~~~~~~~~~~~~~~~~~~~~~~~~~~~~~~~~~~~~~~~~~~~~~~~~~~~~~~~~~~~~~~~~~~~~~~~~~~~~~~~~~~~~~~~~~~~~~~~~~~当然这里有些问题说的还不是那么的细致,如果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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搂主原创的吗?原创的话一定是精华了。。

我的博客,,过来SEE SEE哦。。。http://blog.sina.com.cn/rock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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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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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那要支持一下的,同意流行音乐未必就比摇滚差,比如黄舒峻和达明一派,他们的造诣和成就是许多摇滚乐队都无法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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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太好了,真希望所有摇民都能看到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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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谢谢你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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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发现 现在听音乐的人,都是木藕,什么歌容易入耳,就听什么?

根本就不会去了解,一首歌或者是一首曲子里面,歌者为什么要这样去创作

在什么样的境地写出来的歌?

几年前,有一些真正的歌者让我至今心存感激。他们是如此的睿智,轻描淡写地唱出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感情秘密。我想,我爱你们。

作者QQ:18310478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3 23:00: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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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原创,评论的也很对,顶!
面对黑暗 用最极端的音乐 对抗着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 非常牛的100GB下载资源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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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总结的不错,听了这么多年摇滚乐,已经懒得和别人争论,也没有必要了。
他们觉得那些流行歌曲好听,我觉得摇滚乐和我共鸣,本来爱好就不能统一,各听各的好了,
中国摇滚氛围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慢慢来吧。
朗天,朗朗的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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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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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Sid Vicious!冲进地狱.


1977年12月,一个星期日的午夜,纽约。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是对席德·维瑟斯(Sid Vicious)的访谈,节目的名字叫“我们的城市怎么了?”。席德的单曲《我的路》(My Way)被拿来作为开场白,主持人被歌曲逗得坐不下来,席德则笑得最厉害——“真他妈的不错,是不是?”。节目的形式是让观众打电话进来提问,由我们的朋克明星作答,电话铃铃铃地响个不停。第一个电话打进来,这个自称大学教授的人说:“60年代,那些摇滚明星看起来都像是畸形;70年代,这些人就像是妖怪,怎么……”席德恶狠狠地打断他的话:“挂电话吧,跟你自己说去,你这个婊子。”——这就是答案。W
  下一个电话来自一个文化水平没那么高的人,一上来直接就针对主持人:“为什么你们要做这么一个节目,什么……”席德再一次抢先回答:“跟你自己说去吧,变态!”席德大声打了一个嗝,分贝足以超过协和式飞机,然后他坐回来,用手胡乱搓搓头发,对着镜头做鬼脸——席德现在终于放松了(节目开场前,电视台的人把一束俗气的假花摆在席德面前,席德试图拿掉它们。工作人员没好气地说,“是因为它们干了吗?是吗?”结果席德把它们泡在了一个大水罐里)。@Hc
  这种状况持续了1个小时,观众提的都是些带侮辱性或很荒谬的问题,席德就一个个报以恶狠狠的回答。}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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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前h&wF@
  1957年5月10日,一个叫约翰·西蒙·里奇(John Simon Ritchie)的孩子——即日后的席德·维瑟斯,出生在伦敦,没过多久父亲就丢下这对孤儿寡母一走了之。母亲安妮穷困潦倒,不得已带着孩子来到地中海上一个西班牙属小岛——依比沙(Ibiza),和她的朋友们一直住到1965年。这样也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他的成长环境自然与众不同,身处母亲形形色色的朋友当中,他最早学会的是用西班牙语大声赌咒发誓。安妮则频繁地换工作,她最固定的工作就是贩卖大麻,她被强尼·诺顿(Johnny Rotten)称为“古怪的嬉皮士”。zd
  席德八岁时母子二人回到伦敦。为了给自己和孩子找到一个栖身之地,安妮听信了朋友的话,以为假装吸毒成瘾就能被救济有房子住,结果假戏成真,自己被毒品搞得神魂颠倒,孩子也被放任得越来越野。可也就在这个时期,安妮再婚嫁给了一个牛津大学的毕业生。这个视席德如己出的好父亲在结婚的同年就去世了——如果他可以活得久一点没准会教育出一个不一样的席德,谁知道呢?SA;w[?
  到了席德十几岁的时候,安妮再也管不了他了。他深爱音乐,崇拜大卫·鲍伊(David Bowie)和T-Rex,模仿偶像穿着夸张、女性化的衣服,行为越来越过激和古怪。Sid Vicious这个名字前半部分得自朋友约翰·莱顿(John Lydon,即强尼·诺顿)的宠物鼠(席德不喜欢这个名字),后半部得自卢·里德(Lou Reed)的一首歌。他们两人和其他一帮人自称“约翰斯”(Johns),经常出没于伦敦国王大道的一家时尚服装商店,店主叫马尔科姆·麦克拉伦(Malcolm McLaren)——一个嗅觉灵敏的时尚人物。当1975年麦克拉伦邀请约翰·莱顿参加他组建的“性手枪”(Sex Pistols)时,席德决定组建一个自己的乐队——“传奇之花”(The Flowers Of Romance)。虽然乐队里也出了像后来“伪装者”(Pretenders)里的克雷西·海德(Chrissie Hynde)这样的明星,可乐队本身却总浮不出水面。之后席德还参加过“苏西克斯和女妖”(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乐队,做鼓手。当“性手枪”渐渐受人关注时,他就做了“性手枪”最狂热的追随者。Faj
  1977年2月,约翰把他介绍进乐队填补离队的贝斯手空缺。他的推荐理由是席德招人“喜爱”的性格和漂亮的长相。这时“性手枪”刚刚做了那期著名的电视“骂人节目”,一下子名声大震。让名声和聚光灯冲昏了脑袋的席德马上答应下来,一周后他学会了弹贝斯。事实上,席德根本对音乐一窍不通,录音时的贝斯部分都是吉他手史蒂夫·琼斯(Steve Jones)包办的,而做现场表演时他的扩音器通常是关着的。他曾向“摩托头”(Motorhead)的莱米·凯尔密斯特(Lemmy Kilmister)请教过,据莱米讲,席德是个无可救药的学生。ta$8W
  1977年初,前“纽约妞”(New York Dolls)的强尼·桑德斯(Johnny Thunders)带着他的乐队来伦敦“淘金”,随队还带来了一个年轻的“骨肉皮”——南茜·劳拉·斯庞根(Nancy Laura Spungen)。南茜1958年2月27日生于费城,一出生就患有黄疸病,之后麻烦就没断过。因为她哭得太厉害,3个月大就第一次服用镇定剂;4岁的时候看了第一个精神病医生;13岁时第一次吸毒,到了15岁她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ZSHX
  南茜来伦敦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和“性手枪”上床。首先她盯上了强尼·诺顿,但被他拒绝了;然后是吉他手史蒂夫·琼斯,很快也被甩了;席德是她的第三选择。没过多久,南茜和她的毒品一起就把席德搞得神魂颠倒,队友们都拿他没办法。他们的美国“灾难”之行中,在旧金山,席德用贝斯砸了台下一个观众的脑袋;在达拉斯,他在自己的前胸划上“Gimme A Fix”(快看我),把自己割得伤痕累累,血从他的脸和前胸一直流到他的黑牛仔裤,他揭开手臂上的绷带扔向观众,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深的同时露出满足的微笑;去旧金山的路上,一个卡车司机把点着的烟头摁在自己手上向他挑衅,席德就用一把刀割开自己的手,同时平静地继续吃午饭。YI9g
  和南茜在一起的日子,席德的角色在绅士和野兽间来回摆荡。南茜生病时,他像保姆一样喂她吃饭,每天向她母亲汇报她的健康情况。南茜的母亲回忆,打电话时席德显得有礼貌又害羞。当他们两人访问斯庞根家族费城的家时,席德很随和,充满孩子气。可另外一些时候,席德会虐待、殴打南茜,南茜也向母亲承认身上的伤是席德造成的。vqboYe
  1978年1月乐队解散后,席德来到美国,南茜安排他在堪萨斯和费城做独唱演出,给他定个人发展计划,由于席德自己缺乏信心,最终不了了之,他做个大明星的美梦注定无法实现。席德演唱时模仿强尼·罗顿,只得到一片嘘声。他注定只是一个追随者,永远不会是一个领导者,强尼的影子和南茜的控制让他始终活在别人的阴影里。到那时为止,席德个人事业最大的成功应该是那首《我的路》(我听过的、最搞笑的歌),歌曲是和前队友史蒂夫·琼斯一同在巴黎录制的,一举一动都在南茜的控制之下,她俨然成了席德的保护人,席德像依赖母亲一样依赖她。到了1978年底,这对不开心的情人之间,靠着毒品维持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和危险,不过至少他们还是相爱的。p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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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之后ce{$|
  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切尔西饭店,可能已经辉煌不再,但它一直是一个受人崇敬的神秘圣地,一个先锋人物们偏爱的天堂,一个摇滚明星世界巡演途中首选的落脚点——马克·吐温曾经在此停留,还有尤金·奥尼尔、简·方达、迪伦·托马斯和鲍勃·迪伦(他第一个孩子出生在这儿),然后是摇滚乐队“杰佛逊飞船”和“感恩而死”。这里的逸闻趣事多得数不过来,最轰动的应该就是1978年10月12日的谋杀案了。席德被指控谋杀女友而入狱,麦克拉伦请求“维京”和“华纳”两个唱片公司为席德出5万美元的保释金,他保证要为席德出一张唱片,并且至少可以赚到10万块。“维京”很快汇款过来,席德被保释出来。在宣布了“性手枪”将用一张圣诞专辑来庆祝席德的回归后,麦克拉伦在他的商店里开始出售新款T恤衫,上面印着“我还活着,她死了,我是你的”。2:0O
  母亲担心他再出事,就飞去美国照顾他。她为席德提供毒品,然后看着他注射进去,自己才放心去睡觉——这就是席德的母亲,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一个用毒品照顾孩子的母亲。Te.?
  席德在给南茜母亲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一直知道我们将死在同样的地方,我们希望死在彼此的怀抱里,每当想到这些我就忍不住要哭。我向她发过誓,如果她出了意外我也不活了,她也发了同样的誓。这是我对我的爱最后的承诺。”席德的朋友推测是毒品贩子图财害命杀了南茜——当晚曾有2个毒品贩子进过他们的房间——可回头看一看,南茜曾经多次试图自杀,她母亲可以轻易地设想当时的情景,南茜很有可能刺激席德杀了她,以便结束自己的痛苦,并且证明他对她的爱。`
  有一天晚上,饭店侍者目瞪口呆地发现浑身湿漉漉的席德挥舞着小刀割自己的手臂,同时尖叫着说:“我要和南茜在一起!”12月,因为和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的兄弟托德(Todd)在夜总会打架,他再次被捕。麦克拉伦这次有点儿犹豫不决,他觉得这是席德远离毒品的好机会,不过最后还是出钱再次把他保释出来,这是1979年2月1日。.
  当晚,席德在格林威治村的公寓里和朋友们庆祝自己重获自由,近2个月没碰过毒品的他这次想让自己好好享受一下,对不良反应他根本没在意。午夜过后,恢复过来的席德,又用了在母亲的钱包里找到的毒品。第二天母亲发现儿子因为吸毒过量死在了床上。在他的护照里发现了一张字条:“我们有死亡契约,我必须守约,请把我埋葬在我爱的人身边,连同我的皮夹克、牛仔裤和摩托靴。再见!”发狂的安妮拼命给南茜的母亲德伯拉·斯庞根(Deborah Spungen)打电话,问能不能把自己的儿子同她的女儿合葬,德伯拉惊讶地拒绝了。可这是席德最后的心愿,于是他火葬后几天的一个晚上,安妮悄悄爬进宾州的“大卫王犹太公墓(King David Jewish Cemetery)”,把儿子的骨灰撒在了南茜的坟墓周围。7Ew
  席德究竟是死于自杀还是意外我们无从考证,谈起这些安妮也只会淡然一笑,然后递上一张小纸条,标题是“南茜”,上面席德潦草地写着:“我的小女孩,你所有恐惧都逃不出我的双眼,拥你入我臂弯带来欣喜无限,曾吻去你的泪水,但现在你人已不在,除了痛苦只剩空虚一片,如果不能为你而活,人生对我毫无意义可言。”&XT# e
  歌迷都认为席德的死是朋克精神的终极表现,是他甘心成为朋克运动牺牲品的标志。他的魅力可以和詹姆斯·迪恩与玛丽莲·梦露相比,而事实上他们都是失败者,是社会的牺牲品,这种死亡毫无光荣可言。 oE~
  一张叫做,《席德演唱》(Sid Sings)的独唱专辑在他死后由维京唱片公司出版,收录了《大家来吧》(C'Mon Everybody)、《别的东西》(Something Else)等歌曲,当然还有翻唱自保罗·安卡(Paul Anka)和富兰克·西纳楚(Frank Sinatra)的《我的路》。1986年亚历克斯·考克斯(Alex Cox)导演了电影《席德和南茜》(Sid and Nancy)。强尼·诺顿评价道:“表演席德的家伙还不错,但也只是一种舞台表演,和真人比差远了。”真人?那“真人”又是怎样的呢?即使是席德的朋友和熟识的人对他的回忆也是相互矛盾的——迟钝,聪明但不善表达,敏感,有破坏性,善良,暴躁,被动,还有暴力——最统一的形容词应该就是“麻烦”了。J/"
  “有的人喜爱他,有的人认为他是妖怪,但是真正的恶人通常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考克斯说,“我想电影把席德和南茜浪漫化了,但并不是要赞扬他们,因为这里毫无光荣可言。”电影里有一个细节——在妈妈到来之前,席德拼命地把南茜弄乱的房间整理干净,因为他为南茜的不修边幅感到害羞。}
  席德死后,南茜的母亲在为女儿出的书《我不愿如此生活》(And I Don't Want to Live This Life)里写道:“(席德死了)噩梦终于结束了,我们要搬到别处住——那里的房间南茜没有住过,椅子她也没有坐过,到那时我要为我的宝贝女儿真正痛哭一场。我和她父亲要为吸毒的孩子建立一个基金,这对于南茜来说太晚了,但可以给其他类似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一个希望。”她还相信席德不是凶手,“我把席德当成是一个伙伴,我认识他很久了,他一直是一个旧派的人。我对所有发生的事都不会发表看法,因为这与我和他无关,他只是被人操纵了——这才是所有的问题。席德不会杀南茜,绝对不可能。”1h
  除了南茜母亲的书,还有很多关于席德的书。1992年由凯斯·贝特森(Keith Bateson)和艾伦·帕克(Alan Parker)合著的《席德·维瑟斯的生与死》(Sid Vicious: The Life and Death of Sid Vicious);2003年马尔科姆·巴特(Malcolm Butt)的《摇滚明星席德.维瑟斯》(Sid Vicious: Rock 'n' Roll Star);最新的是艾伦·帕克独立完成的《生命飞逝》(To Fast To Live),今年4月15日出版。

P。S:不能超越的朋克乐老大,性手枪乐队。而作为性手枪乐队的主唱Sid Vicious,我们应该永远铭记他。在摇滚乐60到70年代的分水岭.性手枪是个标志,是摇滚乐开始进行大规模商业化的起步,从此摇滚乐变的多样化,表面化,技术化,各类花哨的姿态百出,赢得巨大商业利润.作为朋克先驱,也给了后来许多小青年们模仿的对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4 0:57: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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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去我邻居家

放了一首DIMMU BORGIR的MORNING PALACE

邻居的一朋友也在

在一个劲的说搞这种音乐的人是心理变态的

从那时起,我知道了谁才是真的脑子有病的

从那时起,我知道了,不同就是不对

我在腐烂 慢慢地腐烂 你们也一样 在黑暗中绽放最病态的美丽 在迷醉中浸淫最残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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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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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
天空中佩戴钻石的露茜或愉快的k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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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五音不全在2006-3-3 11:47:31的发言:

楼主和我的想法简直一模一样啊 真是知音啊!有人认为摇滚就是狠 就是噪!这是国人对摇滚最大的误区 我本人从不鄙视流行和轻音乐 有的流行音乐编曲做的比摇滚更细致 更耐听!对于那些成天唱着摇滚高调的 总以为自己很摇滚 很极端了 结果做出来的音乐总是强奸别人耳朵的人 我只想说两个字"愚昧"!另外强烈支持楼主所说流行音乐不是一种音乐风格的说法!


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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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谢谢大家来顶这个很普通的帖子!只不过```我个人看完过后,真的很想哭泣!

掐指一算,我以音乐为生已经几个年头。没有成就,无谓得失,只在乎热爱。这是一份多么迷茫的职业,原谅我用“迷茫”两个字来形容,因为这份职业曾让我惶惶不可终日,为了一份生活费四处游荡却乐在其中。时至今日,我才明白,流离失所并非代表自由,大喜大悲也不是生活唯一的感受,其间的快乐和艰辛已在我眼中稍纵即逝了。

  我喜欢写歌,因为我害怕寂寞。我喜欢打鼓
,因为我享受寂寞。时间久了也就成为了一种习惯,这习惯是好是坏已不再重要,毕竟和我相依为命度过了一个七年之痒。

  零六年了,刚入而立,业亦未立,还是一个踌躇满志,孤芳自赏,玉树勉强临风的动物,一厢情愿地被音乐玩着。 时光如电,世事如棋,多少人事都已不知所终。

  而我是一个晚出早入,费寝不忘食的偏执狂,企图用音乐来修身养性,其固执和天真可见一般。

  几年前,有一些真正的歌者让我至今心存感激。他们是如此的睿智,轻描淡写地唱出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感情秘密。我想,我爱你们。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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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支持!!很支持!!

现在的音乐,真的就是这样!

难道真的是大同才叫好?!不!!决不!!!

你可以说你不喜欢指环王,但不能说它是垃圾!!这和ROCK是一样的!

我对ROCK的研究没那么深!请大家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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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着这么多人捧吧

你,算了不骂街了,打了也显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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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不错,摇滚反映的就是一种真实的生活状态和现象,也因此摇滚才生命力顽强,多年前的旋律依然魅力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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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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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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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楼主的帖子,我想问大家个问题:

唐朝乐队是不是也要倒下了?

一直有消息说唐朝找不到与之签约的公司,真的很心痛,特别是看到那么多的人疯狂的迷恋在类似于老鼠爱什么米的那样的歌里的时候,有种想哭的感觉。

我不明白,为什么像唐朝乐队这么好的乐队在中国的摇滚天空里却找不到生存的空间。

我不了解,为什么像梦回唐朝那样大气磅礴的经典歌曲至今却没有多少人传唱了,仅有的那些爱好者却一

次又一次的被所谓潮流中的人指着说是另类。

很难忍受,许巍的那首执着,用他自己那种简单的让人心清气爽的唱法演唱却无法找到能欣赏的人,反而

非得进行一系列的商业包装之后才能从另一个歌手的嘴里唱红。

今天是刚到这个论坛,我不知道这个里面是不是也像有的那些表面是摇滚骨子里却生满腐朽气息的论坛

一样,仅仅是希望不会那样,同时也是出于对楼主的尊敬,留下这段等着挨砖的文字。

Born tosearch for 生来为了追寻 Eternal spirit 不灭的灵魂 Yelling out 呼喊出 Orbit of life 生命的轨迹 Never die 与不死的 Dream 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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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得太好了,精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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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不错啊...尤其是第一点和第二点...

If you start me up, I\'ll never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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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血的瞳孔说得不错,但我不欣赏唐朝,他们虽然气势磅礴,但是听久了会烦,
我也许讨厌这个社会,但我可以假装喜欢,我想像个虫子混迹其中,但始终忘不了心中那一点点的小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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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风格的音乐,只要自己喜欢旧好

极端音乐也没什么不好的,在自己的圈子里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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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点我很赞同啊,我真的说不出那样有逻辑的话来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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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写好

1

2

3

然后 分类,然后写。哈,逻辑~


我的吉他我做主
www.gu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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