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小子
音乐人
没有什么可以鄙视也没有什么值得鄙视的
自己的东西只有自己能明白,全世界只有自己能听懂,妄加的都是没有意义的
关于死人的人,我们可以抱以任何的态度,但是,要想到,我们和死人是有本质时间段空间段的区别的,
楼主,顶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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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我听了lacrimosa的演唱会后才发现,有的人对lacrimosa是及其痴迷的,而我只是对其中的几只歌非常欣赏而已。可见即便同是摇滚,大家的偏好也是大不相同的,更何况是流行与摇滚的差别了。所以我觉得重要得是听适合自己得音乐,它使你流泪,使你疯狂,那很好,但你没必要去指责那些无法给你带来这种感觉的音乐,不去听就好了。所以对于我老婆在我的反复灌输下仍然对摇滚乐无动于衷这一事实,我也心平气和的接受了。
摇滚青年
sid就是变态,不是骂他,他就是神经不正常!
楼主说的好,但是就音乐转型来说,我一直认为做音乐有两种,做自己想做的或者做观众想听的!
坚持做自己的东西,就算再难听,也无所谓,说不定总有人喜欢的,
如果搞地下还做观众想听的就太没有必要了,反正都没有人听!
第二条说的很不错,傻快当然不是正路.
但对于第一条——只要好听,就没什么过时一说。
学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怎么了?学queen我也觉得很正常.
都"与时俱进",全象linkin park那样?
身处现在这个眼球社会真的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