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全名Prince Rogers Nelson),80年代的摇滚奇才,后现实主义的超级巨星。音乐风格游走于Pop、Funk、Folk、Rock之间不定。每出一张专辑都会尝试一种截然不同的风格,但是都能够取得成功。他让我觉得,现在那些连自己的一点风格也没有的小港小台成天嚷嚷着“转型”实在是可笑之至。

总觉得他和Michael Jackson有点关系……

Tilo Wolff,哥特音乐届天皇巨星Lacimosa(“以泪洗面”乐队)的灵魂人物。

俊男配美女,Lacrimosa的两位主唱,和谐简约的美。

Robert Smith,The Cure的灵魂人物。设计了The Cure的经典形象:他(以及其他乐队成员)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以一头蜘蛛网般蓬乱竖起的长发、涂成大熊猫般的黑眼圈和血红色的唇膏涂抹的小丑形象出现在观众面前,这是他们自我解嘲的方式,表示他们从不把自己当回事;同时他们也想用这种玩世不恭的姿态使人们目瞪口呆,顺便嘲弄那些装模作样一本正经的人。

其实不仅仅是他啦,The Cure本身就是一个标准的美男团体。

Kurt Cobain,不用多说了吧。公认的世界上最有魅力摇滚男人。 涅磐主唱----10年前逝世(自杀)

他在写过这些字之后吞掉了一把枪……
他在写过这些字之后吞掉了一把枪……

Jon Bon Jovi,Bon Jovi(“邦·乔维”乐队)的核心。偶像成分
